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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崔振芳 我今年42岁,是1996年9月份得法的,在2001年12月份被邪恶非法关押劳教期间,由于自己的怕心和执著被迫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。回来后在师尊的洪大慈悲与佛恩浩荡下,使我清醒过来,为此严正声明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,加倍弥补一切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9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14/588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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