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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定瑛 1999年7月22日后,由于严重的怕心和名利心的干扰,在公安民警上门要求我交大法的书和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名,我都给予了配合,这是极其错误的,因此特严正声明我那时所做、所说和所写的一切作废。我决心在今后更加抓紧学法修心,跟上正法进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事情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15/588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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