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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晓娟

    我因修炼法轮功,被两次关进县看守所进行迫害,第一次非法拘留长达14个月,第二次长达10个月,后又被送进洗脑班继续进行迫害43天。在邪恶高压迫害下,因正念不足,被邪恶钻了空子,写了不该写的“四书”,说了不该说的话,后悔莫及。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自己与众生,给大法造成很大的损失。在此,我特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自己要加倍弥补,走好每一步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,同时还要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:学好法、发正念、讲清真象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16/5894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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