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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素珍 我是法轮功修炼者,1995年得法,修炼后我身心受益。2002年县“610”非法绑架我到洗脑班,期间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我很后悔。我特此声明在洗脑班做的一切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,做我应该做的一切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7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16/5894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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