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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廖明春 今年8月大队书记和村长到我家强行让我签“保证书”,由于自己怕心和自己是中共党员的情没放下,违心地签了字。事后与同修切磋交流,感到自己对不起自己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内心难过万分。从此事认识到自己对法理解不深,私心执著没放下造成的。今后加紧学法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同时声明签字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9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17/5900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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