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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慧生 在99年7.20后,不许炼功、不许学法。派出所、居委会到家中翻书。凡是大法的各种资料全部拿走,逼着签名“今后不许炼功”。我签的名和我做的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9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18/590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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