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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振英 在2003年农历7月23日晚上,恶警猖獗的强抄我家,邪恶地把我抬到车上,劫持到看守所。两天后进行非法逼问,我被旧势力干扰得迷糊不清,被按了手印,配合了邪恶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做的事。我特此声明,在我不知的情况下,邪恶拿着我的手所按的手印及“释放证”全部作废。以后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多学法,学好法,做好师父所安排的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苦度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19/591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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