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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韩英茹 我是98年底得法,因99年7.20到北京正法被公安强行送到公安局。2000年初又被带到拘留所并罚款3000元,后来又被“610”带到洗脑班迫害,被罚款800元。在这两次被迫害时,我做了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的事,我特此声明作废。以后我要紧跟师父正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19/591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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