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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庞金鱼

    我98年底修炼法轮功,炼功第一天就出现奇迹,脚上一个大筋疙瘩没了,不久到澡堂洗澡750度近视镜不见了,那天正好是晚上,我心想回不了家了,没想到不戴眼镜也看得见。2000年10月5日到北京正法被公安接回,送到拘留所,条子上明明写着半月放人,半月过后却不放,并扬言说你们法轮功是无限期的被关押。在此期间还被公安人员吊起来殴打。我所在单位到县公安局要人,公安局向单位索要2000元,单位给了它们1万元也不放我。两个月后我家又花去近3000元,又让我写了“三书”才放我出来。三年过去了,我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。现在我特此声明,我所写的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一切作废。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作废。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0/5916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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