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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蒋方翠 2000年6月和2003年7月,我镇派出所两个恶警到我家强迫我盖手印,由于怕儿子的工作和升职受影响,怕恶警再来骚扰,两次违心盖了手印。事后在同修的帮助下,从法上认识到自己的常人心太重,没有把大法和自己的修炼放在首位,这是自己学法不深,没有去掉根本执著所致。现在特此声明,以前签过的名和盖过的黑手印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坚持多学法,做好正法时期弟子的三件事,把我造成的过失补上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1/592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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