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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敏 我是1998年9月份得法的,2000年由于学法不深,在邪恶的迫害中,因为有怕心,两次配合了邪恶写了“保证”。事后深知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现在我声明过去写的所谓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8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2/5926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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