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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郭景山

    我于1996年10月修炼法轮功。为向世人讲清真象,于2001年遭受邪恶迫害,被非法判刑四年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对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肩负的历史责任认识不清,对讲清真象救度世人仅停留在表面上的理解和认识,对个人修炼与正法认识不清,不能真正在法上认识法,主动接受了邪悟,顺从邪恶,写下了“悔过书、保证书”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情,从而侮辱了法,造成极坏影响,给法带来严重损失。感谢师父的慈悲,给了我机会,一篇篇近期讲法使我幡然醒悟,痛楚万分。故此,特作如下声明:1、以前所写的“悔过书、保证书”和所有“材料”全部作废;2、在被洗脑期间,配合邪恶干的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情统统作废;3、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与破坏,从新跟上正法进程,按照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坚定地走到底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4/5938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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