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谷淑珍 我1995年得法修炼。通过学法修炼,身心得到了净化。我知道:是大法使我懂得了怎样做人,做更好的人,最后达到返本归真。1999年7.20以后,我进京和平上访被当地公安局非法关押45天,还抄了家,罚款2千元。2000年12月末,被当地派出所和单位送到洗脑班,24小时监控,失去人身自由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和执著心放不下,接受邪悟,写了“保证书和悔过书”。后来通过学法和同修帮助,对法有了新的认识,知道自己有漏,配合了邪恶,被邪恶钻了空子,真是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。从现在起,我严正声明:在洗脑班和其它场合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决心跟上正法进程,加倍弥补给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月10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4/59386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