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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金芝

    我是1999年修炼法轮功的。因为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,“真、善、忍”是宇宙最高特性。我2000年12月24日因散发真象传单,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。后来恶警再次提审,我没有配合,然后于2001年1月17日被非法判劳教一年,到劳教所后,恶警就把我直接送到洗脑小组进行洗脑。那时由于自己正念不足,就随波逐流了。后来在那被迫害了6个月。回来后通过学师父新讲法,使我认识到自己在劳教所里做的一切都是邪悟。因为那时有强大的执著和怕心,对大法不坚定。回想起来,那一切真是一场恶梦。我感到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慈悲苦度的师尊。我严正声明:以前在劳教所里和其他场合所说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决心在今后正法修炼中,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,做好三件事,按照师父指引的修炼道路,坚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2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5/5944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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