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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谭国珍

    我98年4月份得法。2000年6月到2000年12月底上京护法。被当地派出所及公安非法两年劳教。在面壁十二天后,由于自己主意识不强,听从邪恶,写了“悔过书”。转到八中队后,自己做了很多对不起大法和不善的事。自己现在通过学法,认识到以前被洗脑是彻底错误的。现在我彻底否认邪恶旧势力的安排。我以前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统统作废。我是大法弟子。我以后一定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弥补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0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5/5944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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