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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津 我虽然得法较早,但学法不深,99年7.20之后,在单位催逼下,填写了所谓的“五保”,又交出了部分大法书,后来又被派出所骗按手印。这修炼的污点常常挥之不去,深感愧对大法、愧对师尊。在此借《明慧》一角严正声明,以前不符合大法的所为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志不移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5/594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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