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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涵

    2002年9月下旬,镇政法委与当地“610”强制我去洗脑班。在此,我严正声明,在洗脑班上我所写的一切“材料”作废。所有以前我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书面“材料”全部作废!以后,我一定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,让每一个细胞粒子都同化“真善忍”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6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5/5944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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