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志杰

    我98年得法。99年因发真象材料,被恶人绑架进了看守所。在那里被关押了一年多之后被非法判刑三年,监外执行。在看守所的一年多里受尽了非人的虐待。由于自己学法时间不长,对法理解不够,亲人们又不断的来探视,这样动了情等等原因,渐渐的对法产生了怀疑,不相信大法了。因此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并写了对大法不好的话。被释放回家后,好长一段时间总觉得心里空空的。后来同修给了我师父的新经文。通过学习师父的新经文和同修帮助我学法,使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了,知道自己错了,同时也感到悲观失望。师父为我们承受了那么多,可我还说大法不好,回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,无地自容,觉得愧对法,愧对慈悲伟大的恩师。现特此严正声明:以前写过的“保证书”及说过、写过,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话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决按照师父给安排的修炼道路修炼到底,树立一个大法弟子的威德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9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6/59519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