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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晓光

    在我姐被非法劳教期间,一次我去看她时(2000年)在家里替她写了所谓“保证书”带到了劳教所,让她签字,因为她单位领导说:“只要签字就不开除工职。”我姐不但没签字还说了我一顿,我当时也不理解。那时我虽然知道大法好,但常人的东西太重了,法理也不清。2001年10月,我妈和我妹妹被绑架进了洗脑班,我又替我妈和我妹妹写了所谓“保证书”,那时知道不应该写,对不起师父、也对不起自己,但常人这边的情放不下,害怕她们被教养。自从我姐回来后,我经常学法,对大法有了较深刻的认识。通过学法和同修们的帮助,我从法理上彻底明白了曾做的那些错事的严重性,明白了那是不对的,以后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我也不会再写了。我现在严正声明我替她们写“保证”错了,以后我要坚修大法,做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6/5951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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