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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德才 在2003年1~3月份,在拘留所非法关押期间,为了不向邪恶妥协、维护大法,而被邪恶迫害,家属及他人替我写了“保证”(不去北京),而且在逼迫下,我自己也写了“不再进京”,现在声明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从此要更加坚定地弥补以前所做的不足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那一切,走好证实法的每一步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8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6/5951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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