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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本军 我在拘留所2000年底至2001年上半年被迫害期间以至后来的一段时间里,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(包括代做的)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改正,珍惜恩师给的机会,跟上恩师的正法进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2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6/5951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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