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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葛秀芳

    我是2002年10月份去外地发真相资料被抓到当地派出所的,由于学法不深和怕心太重,使邪恶钻了空子,我就在他们写好的纸上签了名。回家后心里老感到不是滋味,我后悔不应该做出对不起师父的事、对不起恩师的慈悲苦度,我决心写声明洗刷我的污点。

    10月2日下午,派出所开车到我们几个同修家说:让我们去开会,我们都被他们骗了,当晚就送往拘留所。10月9日我们上网的同修被抓,我们写的声明落到了市公安局手里,没能发出去。10月15日,恶警把我们七人从县拘留所送往劳教所非法劳教。体检时,我被检查三遍都是高血压,被拒收,我拿着被判三年的劳教书,当晚又被送进了县拘留所。邪恶为了榨取钱财说“不拿钱不放人”一共关押了我40天,我家拿了钱才放了我。放我的时候我没站在法上、没有坚定的正念,又签了名,配合了邪恶。2003年4月25日,当地派出所又到我家说:你是保外就医,应配合工作照像、按手印。当时我不听他们的拖了两个多小时,他们气急败坏的抓住我的手强行按了手印、侧面照了像。我严正声明:上面所说、所写的全部作废。我不能一错再错了,今后一定多看书、多学法、坚定正念、坚信师父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27/5958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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