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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苏新芳 我于2001年6月被派出所非法关押。因为当时常人心没去,执著心太强,违心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做错了事,痛悔不已,现声明作废。紧随师尊,精进修炼,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0/31/597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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