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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秋敏

    我于96年4月份有缘得法,是法轮大法“真善忍”的法理决定了我走上修炼、返本归真的正道。诚然,在我自己所在社会阶层环境中体现了“真、善、忍”佛法的威力。可是,由于我对大法在理性上的升华提高很慢,因此在模棱两可之间又走错了一步。那是2003年6月2日,单位保卫科要我在诽谤法轮功的所谓“保证书”上签名,我没签。下午,“610”邪恶集团把我送去拘留,并且对我进行抄家。在拘留期间家里人以死相逼要我写“保证书”,在这种情况下,我违心写了“保证书”。7月2日我回家后,单位又逼我签“保证书”,我被迫离家出走,家里人再次以死相逼,我就又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回家我找到师父的经文《忍无可忍》,学完之后,方知我自己又做错了。为此我特意声明:我所有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9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1/5985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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