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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杨金娥

    我于1998年7月1日开始修炼法轮功,通过修炼受益匪浅。在迫害后,多次上访,后被非法判劳教一年。由于学法不深,悟性较差,又加上环境恶劣,致使自己愚昧无知地主动接受邪悟,写了对大法不利的言词,如“揭批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保证书”等,还有替我妈签过字,和在拘留所签过字、按过手印,所有这些都是符合邪恶,违反大法的行为。因此我严正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、所作所为一律作废!如今通过学法,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及时改正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我要重新踏上修炼的路,奋力直追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6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1/5985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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