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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魏芳

    我是1998年年底得法的,大法为我拨开了生活的迷雾,使我走上了一条返本归真的路。可在大法遭受迫害时,我却没有站在法的基点上看问题,而是用人的观念去应付。给单位交了所谓的“认识”材料,还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和炼功带,当时还觉得自己聪明,没有写破坏大法的东西,交的书是盗版的。“自焚”栽赃事件发生后,单位发了一个文件要求每个职工签字,文件中有“不准职工和家属修炼法轮功”的内容,当时虽然也跟人讲自焚是假的,但出于怕心,违心的在文件上签了名,签后很难过。现在想来,自己做的这些是配合了邪恶,对自己不负责任,更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因此我严正声明:所有做过的违背大法要求的一切作废。从此以后做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,做好自己该做的,不辜负伟大师父的慈悲苦度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4/6002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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