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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凤娟 我今年44岁,在97年得法,到如今6年的时间里,始终按着大法去做,但是由于自己的常人心太重,自己在学法时没有按着师父所说的要“多学法、多看书”。学法时没有严肃起来,有时溜号,结果让邪恶钻了空子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情,我真的很后悔。真觉得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、更对不起师父对我的慈悲,今天我严正声明,我在劳教所抄写的那些破坏大法、破坏师父的名誉的东西全部作废。要把那些邪恶的物质因素全部铲除灭尽,我决心在以后的学法中,要严肃起来,按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去做,坚修大法心不动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走到终。佛法修炼,我要勇猛精进,弥补对大法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6月24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5/6005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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