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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艳君 我是从2001年11月10日出走被抓,送往看守所,到12月7日送往劳教所。到那以后,管教和学员他们假欺骗使我写了不该写的,做了不该做的,可是我知道法没学好。我对不起师父、大法。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写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6/601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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