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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翟艳华 我曾经被邪恶之徒多次强制洗脑。我对以前自己违心所写的一切书面文字及违反大法的语言,公开严正声明作废。今后所作所为一定符合一个大法弟子的标准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3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6/601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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