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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云杰

    我是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,自那之后我的身心全部得到了提高。那是99年7.20那天,我和同修们去北京上访,被当地公安抓回来,带到了市委党校。在那里让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不写,被关了一天,后来我们村书记来领人,并代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当时认为你写就你写吧,反正不是我写的。现在明白他人代写的也不行,也是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要求的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当时我的村书记代写的那个“保证书”以及后来被邪恶迫害时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9月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8/6023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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