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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林芳

    在2001年1月26日下午,邪恶迫害也是最高峰时。派出所的人来,搞什么人人过关,我当时对他说:我多种疾病都炼好了,法轮功就是好……。后来那人乱七八糟写了些胡话,要我签字,我深知大法好,不能签,可是由于我那时没有学好法,人的根本执著放不下,在压力面前违心的极不情愿的签了。事后我的心真难过极了,知道自已对大法犯了罪,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我现在严正声明,上次签字的东西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努力做好师父告诉我们要做的三件事,学好法、讲清真相、重视发正念,尽量挽回对大法的损失,跟上正法进程,走好最后每一步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11/6041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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