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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欧明兰

    10月中旬,我去外地探亲,并散发了许多真相资料。由于不明真相的群众举报,我被乡镇派出所非法拘留一晚上,第二天送我到县公安局。由于自己人心太重,怕牵连各级当领导的亲属,通过十几个党领导的亲属的营救,最后我违心的写了“不再到某某县发资料”的“保证”。通过学法,认识到自己配合了邪恶,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该“保证”。实在对不起师父,决心痛改前非,按师父要求做好三件事。所写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13/6051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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