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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段德华、徐娜 我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话一概不算。我现在知道了大法的真相,以后再也不说坏话了,签的“条幅”和写的“作文”一概不算,从此不再写了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9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15/606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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