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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有新 在邪恶的疯狂迫害下,我曾做出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。现特此声明所写的一切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在今后的正法进程中,我一定好好学法,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18/6079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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