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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淑芳 本人于98年8月得法,得知法轮大法的奥妙、纯净、神圣,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未精进实修。自2001年1月迫于政府所施加的各方面的压力而写下了违心的“保证”,加之以后在生活中不断迷失自己,做了许多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情,内心感觉十分愧对大法。可师父佛恩浩荡,弟子感激涕零,无以为报师父再造之恩,仅在此声明以前的“保证”作废。以后精进实修做好“三件事”,跟上正法进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19/6086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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