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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鲜亮

    2001年的正月初十早上,我刚起床,突然有两名便衣公安闯进我家,抢走我的大法书籍、炼功带、经文等学习资料,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我带走。在那所谓的“学习班”里,他们围攻我、审问我,还莫名其妙的给我扣上“反革命”的帽子等等。在那邪恶的迫害,家人、亲朋的围攻、种种高压下,逼我写了两份所谓的“认识”和“保证”,当时我说了师父、大法的坏话和不该说的话,交了罚款,他们才放我回家。那时我所写的根本就不是我的真心话,我心里一直都在愧疚,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慈悲苦度我的恩师啊!师父教导我们要从好人做起,要做一个比英雄模范人物还要好的人,直至能达到圆满标准那样的人。炼功何错之有?我深信大法好,决心跟随师父修炼到底,永不动摇,直到功成圆满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0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4/6116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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