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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春红

    我于1997年春天修炼了法轮功,经过学法炼功,使我身受其益,并且懂得了做人的真正目的。但是时常由于自己的执著,修炼中不那么精进,特别是7.20前后在大法被迫害的时候,经常从电视、人群中听到关于对大法的造谣、诬陷、信以为真,产生了对大法的怀疑和怨恨,竟然把师父的书籍自愿全部上交,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在我后悔莫及,无法用语言表达此时的感受,现在我郑重声明:不明真象时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!决心从今以后扎扎实实、精进实修,尽快赶上正进程,做一个名符其实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9月2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4/6116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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