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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永香、张香梅、张欣华 我们在邪恶高压下和其它情况中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7/613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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