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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朱国珍

    我97年得法,修炼法轮功身心健康,受益很多。2001年元旦去北京正法,在天安门前喊“法轮大法好”被抓。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到正月十三日放出时,各单位领导在公安局政法委开会,叫我发言谈“认识体会”,搞录音录象全县播发,报纸也登载。为此,严正声明,该发言纯属利诱欺骗,所谈内容全部作废。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,做一个坚修到底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28/6140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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