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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宗海艳

    我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学了大法以后,得到了身体的健康、道德的回升。1999年7月20日江氏政府无故迫害法轮功,非法抓捕大法弟子,这么好的大法遭到如此的迫害,我于2000年12月4日进京上访,被非法拘留,后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41天,在关押期间,每天罚坐十几个小时的木板,有时在零下30几度的天气到外边罚站。每天早上给一个窝头,喝带泥底的汤,晚上一小盆粥,就这些要收我们21.50元的饭费,在如此非人的虐待下,我违心的写下了“保证不上访”,他们又罚了我1000元才放我回家。2001年12月4日下午一帮恶警到我家进屋就翻,翻出三本《转法轮》和一些《明慧网》材料和经文,当晚把我和我爱人送到看守所,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我24天,因我怀孕,家人又去要才放我回家。在此严正声明我在非法拘留期间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我要在以后的学法、发正念、讲真相中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、一切污点,一定在正法时期跟上正法进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30/615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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