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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艳惠 我于1996年得法,得法后心性、思想境界都在不断地提高,身体健康。2000年我被非法拘留,由于自己悟性差,执著心强,没能严格要求自己,做了不应该做的事,心里很内疚。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因此我声明,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严格要求自己,不断地精进,做一个真正的修炼人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11/30/615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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