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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廷云、周彦明 自99年7月20日以来,凡有我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,一律声明作废。我将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5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10/108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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