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兴林、刘鑫易、刘丽娜 我爱人是大法弟子,在她去北京和平上访后被拘留,我们全家非常着急,想让她快点出来,就替她写了保证,我们全家在这里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!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2/1131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