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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北京陸輝華 由於對法理解不深,認識不清,於99年7月在上訪被拘留期間,在派出所簽了所謂的“公安部六條”的違背大法弟子心性標準的保證。現鄭重聲明作廢。 我要放下一切人的執著,以更純淨的心堅修大法,在正法進程中更好地發揮一個粒子的作用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/1/22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/23/711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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