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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艷平 我在99年7月24日,由於在法理上認識不清,在邪惡的高壓下,寫了“不煉功”的書面“保證”,後來由於怕心將大法書送給了惡人。99年12月4日在看守所的被迫害中,怕受刑,違心的又寫下了“不煉功的保證”,在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。在此嚴正聲明:過去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跟上師尊的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心不動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0/11/863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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