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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英富 我95年底有幸得大法。2000年3月29日上北京講真象,被綁架回當地看守所,家人寫了“保證”把我取出。回家後,鎮派出所和居委會又強迫我寫“保證不上北京”,我當時正念不足就寫了。後來才悟到:不該寫。2001年1月19日,我再次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,610惡人又強迫家人寫了“保證”才把我放出,這是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。由於邪惡的迫害,我身體和精神受到嚴重干擾,一年多來,生活不能自理,給我修煉、講真像帶來嚴重干擾。今天,我嚴正聲明:我和我的家人以前所寫所簽的一切全部作廢。我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定修大法到底,永不動搖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0/12/864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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