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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許志遠 我98年得法,曾分別於99年7月、10月兩次進京上訪,後被判勞教3年,由於自己的歡喜心和對人的根本執著,企圖用人的圓滑矇混過關,被邪魔鑽了空子,做了有違大法的事情,並被《新聞聯播》作為“轉化典型”報導,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,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現在我嚴正聲明,以前在任何場合說過、寫過的任何不利於大法和師父的話,全部作廢!以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粒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5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30/116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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