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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統發 我於1998年7月開始學法,煉法輪功。從1999年8月4日,邪惡逼迫交各種書和煉功磁帶。派出所來抄家,限時讓我交檢查再罰款200元,我按時交了。之後我按它們要求向村支書定期匯報思想情況:“一不准煉、二不准傳、三不准走”;還逼迫到派出所登記“違法犯罪卡”,按手印和掌印。2003年10月22日派出又逼迫寫“三書”。在此嚴正聲明以上全部一律作廢。我決心學好法,用正念清除邪惡,證實好法,講清真象,救度世人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0/25/8754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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