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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高海霞 我由於學法不精進、有執著的心。街道和派出所到我家,在邪惡的壓力面前,我違心的寫了書面“保證書”並把自己的照片交給了它們。現聲明:從現在起,無論在任何場所,我所寫的和家人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律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心不動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2/881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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