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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肖淑請 我從勞教所出來之後,當地官方找我簽字,當時我不想簽,我說“簽過了”,他說是當地的事情,我們都知道你是堅定修大法的,以後你愛怎麼煉就怎麼煉,云云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悟性也差,就簽了“三書”,現在知道錯了,不應該簽,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,所以我要嚴正聲明:我所說、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,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緊隨師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6/8927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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